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

港漫售價漫談

港產武打漫畫售價為何劃一售價14元?可否減價救售?確實是一個好問題,甚或可作香港特形特性的經濟結構課題,本人亦曾涉其當中,又試盡說所見。但先作聲明,本人所知所見,乃聽各方言觀各方行消化後所猜,如當中與事實不符,請恕本人莽言。

首先習萬有兄風格,先設問題:
1:所謂同行如敵國,為何兩大陣形,四方遊勇也可劃一售價?
2:當中售價乃消費零售價,產業鏈中利益分配如何?
3:當紅主筆,與茅廬小輩;長壽題材,與創新之作,可相同售價,實有違傳統經濟宗旨。

上述三點歸納其中,問題是出在整個港漫產業結構當中。港漫產業,由上而下,是即主筆及助理創作團成本;之後就是主事統籌的出版社營運費用及利潤追求;然後就是分色印刷的製作成本。至此在商而言可視為『出廠價』。之後是代理發行運作,以批發價到零售報販手中。據本人經驗100%為例,零售商概括以七折入貨,發行代理費用又概括為15-20%左右,推算出廠價大約為零售價50%左右。而香港刊物產業市場,由發行到零售均有回書制度(即寄賣),所以銷量風險,全部由出版公司一力承擔。按此結理,零售價涉及競爭,淘強汰弱,在價錢上可作產業生態平衡。當紅主筆長壽品牌當然可定較高售價,茅廬新作又或漸走下坡,為求競爭,理應割價求售。

但據本人觀察及曾實際參與其中(本人首將動畫輯成圖書出版),港漫的零售價,是由發行商主導!在香港的港漫發行商多由兩間老牌發行處理把持,而報刊發行背景由來已久多涉及江湖豪情,但在簡單的豪情性格下,複雜的商業計算,反造就萬事好商量之局,有錢齊齊搵,穩定勝於一切的情況下,價錢已不能作港漫競爭之器。

另一原因是發行商與出版社利益關系萬千,在兩大出版陣營,與兩大發行公司纏結下,關系反而簡單,坐下好商量,劃一價錢,方便管理,遊戲規則,港漫行規,就是這樣而生。這四角關系雖是敵國,也是同行,就佔行業絕大份數。後來者無論是無名小輩,又或是脫群之勇,都要依這無文定規而行,如有不從,作品實難以面世。

上述所說,發行商豈非橫行惡向?那又不然,據本人所知,發行為暗中平衡,有時會投資其中,向四方遊勇以金錢上支持,先付預算銷書之數供出版社作開業營運,又或先作包底不作回書之舉,以作鼓勵。這實為義舉,但亦在生態環境中,發行商又豈敢降低書售,與兩大陣營作對,破壞行規?

要打破這傳統格局,只有寄望有一夾巨資人材機構,自定策略,繞過傳統發行強推市面。就像當日『蘋果日報』橫空降世,推出當日只賣2元(記得當時報價為5元),震驚天下!惟報業市場,與漫畫市場相距數光年,未能吸引巨資參與。其實港漫售價劃一,與電影行業票價結構相似,只是港漫價錢是以發行主導,而電影市場則以影院收費作算。原始創作人員,對市場運作,不能涉足其中,有意參與行業的出版機構,也只能隨波逐流參與。

但無論怎樣,港漫售價劃一已行之已久,當中亦有可取之處,惟本人認為,14元雖非昂貴,但所面對的競爭已同業之間,而是本自各式娛樂代替品,其中網上遊戲、手提遊戲機及手機,甚或免費的網上娛樂比比皆是,要在洪流中得以突破,只有令消費老細自覺付出14元物『超』所值,方為上策。這道理在本人的動畫製作行業已如是,做得唔好,搵鬼睇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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